本报讯 记者周乐瑞、通讯员穗宣、实习生胡松惠报道:广州今年内基本实现城镇居民“人人享有医保”,明年则实施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昨日,广州“惠民66条”补充意见———《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若干问题的补充意见》(简称“补充17条”)正式印发给广州市各个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
根据补充意见,广州市将在社保、低保、住房等各方面出台一系列惠民新举措,其中社保“分量最重”,共有13条,预计实施后受惠人数将达1219万人次;而在住房方面,广州市则承诺,将在2012年底前基本解决今年全市登记在册的7万多户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补充意见的新亮点在医保方面———外来人员也将受惠。其中提到,将按照“低缴费、广覆盖、保当期”原则,研究制定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扩大外来从业人员参保覆盖面,使此类人群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将于今年下半年出台,明年上半年组织实施。这一政策适用于与广州市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非广州户籍从业人员。对拟参保的外来从业人员给予住院、门诊特定项目、指定慢性病及普通门诊基本医疗待遇。
补充意见还提出,将于今年年底前出台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制度,于明年上半年实施。逐步扩大统筹金支付范围,采取统筹金按比例支付普通门诊费用的方式,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据了解,该政策将覆盖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包括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居民、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和所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目前约有426.8万人。